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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意见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8-07-18 15:5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 康亭亭 王至东)日前,山东梁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意见》突出党委、政府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对行政机关如何配合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如何与其他单位建立沟通联系和资源共享机制、对拒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拒不落实检察建议的如何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对检察建议的落实和行政机关做好应诉工作是该《意见》的一大亮点。如规定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要对照检察建议全面自查,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不得推拖、延迟落实和反馈。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被起诉的行政机关要及时做好应诉工作,提供作出行政行为和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整改办理情况的证据和依据,不得延迟答辩举证。
 
  将判决执行情况将纳入全县党政绩效考核和执行力考核评价体系,是《意见》的最大亮点,一是对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会在相关绩效和法治考核中予以体现。额如斯对不执行生效裁判的,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意见》强调,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为公益诉讼的稳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行政机关要自觉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及案件移交、咨询和定期通报制度。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要加大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紧扣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共摸排发现公益诉讼线索7件,立案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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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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