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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先锋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在身边”读书会
时间:2018-07-18 10:43  浏览次数:

先锋社区矫正“法在身边”读书会
  7月17日,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体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这次集体教育学习,先锋司法所以“法在身边”为主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次读书会,受到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欢迎,调动了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为守法公民,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工作,丰富常规教育期间的学习内容、增加教育学习的趣味性,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所长马刚和指导员丁晓娟联系了先锋办事处文化站站长李震,从先锋办事处文化站借阅部分书籍让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兴趣和思想政治素养,丰富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在司法所的教育下,他对自己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非常后悔。他分享了一本书《画说国法 安全出行》,这本书把严肃的法律规定通俗化,以案说法,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解法律知识。李某某说:“这本书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我读后学到了很多交通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学法守法!”
 
  社区矫正对象邓某某分享了《画说国法 远离犯罪》,他看了书中第32篇文章《“小混混”付出的代价》后对此感触颇深,认为一定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遵守好公共秩序。他结合在司法所集中学习的“扫黑除恶”,认为国家现在的“扫黑除恶”能够有效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还有人分享了法律类的书籍和心理健康类的书籍,这次读书会让社区矫正对象能够更好的认识自己、查找不足,自觉学习法律,提升自身素质和文化修养。
 
  这次的读书会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学习的主动性,很好地调动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兴趣,使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社区矫正对象高某某喜欢农业种植,读书会结束后,他想借阅一些农业类的书籍。张某某想借阅一些健康养生类的书籍。对此,先锋司法所所长马刚和指导员丁晓娟联系了先锋文化站站长李震借阅更多种类的书籍,今后将针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兴趣爱好,提供更多种类的书籍让社区矫正对象阅读、学习。
 
  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一直以来重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通过多种形式,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在矫正中不断完善自我,顺利回归社会。 (王培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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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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