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梁山杨营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自查
时间:2018-07-16 17: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梁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认真对照检查内容,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情况和作风建设、调查研究、会议文件、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津贴补贴等方面和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违规现象。
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狠抓学习不放松。该镇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多次组织机关人员和村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坚持在学习中吃透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贯彻执行。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镇纪委加大督导力度,对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的顶风违纪行为,通过信息平台进行通报,严肃处理。坚持领导带头。镇党委要求全镇领导干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走在前、作表率,在出行、开会、发文、接待、整顿办公用房、驻村联户、精准扶贫、秸秆禁烧等工作中作出表率,树立形象。领导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认真执行请销假、公出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考勤签到;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办公电脑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全部卸载,严禁工作时间利用手机和办公电脑做玩游戏、炒股、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开展检查,对迟到、早退等违反工作纪律者进行通报批评。改进调查研究。科级领导干部坚持每月到所包保的村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1次,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书记、镇长下村企调研一般不带陪同人员,摄像、文字等工作均由驾驶员完成。精简会议和文件。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尽可能合并召开会议。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发文质量。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无函不予接待。我镇凭对方函进行公务接待,每人每天标准不超过20元,不准超标准招待。所有招待一律不上烟、酒。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在两会、上合峰会期间全面禁酒。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财务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办公用房整顿。办公用房清理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镇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全体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全部符合规定。严格公务车辆管理。目前全镇公务用车只有书记、镇长两人的两辆实物保障用车和派出所警务用车,其他公务车辆一律封存,不再使用。工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放,没有发放津贴补贴现象,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史月华 梁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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