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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源县东里镇“四举措”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时间:2018-07-10 15:43  浏览次数:
 
  东里镇多元化矛盾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不断整合资源,积极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优势,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
 
  一是围绕中心提意识。东里镇紧紧围绕县行政调解工作中心工作,提高站位意识,积极报送调解案件,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夯实行政调解基础。每月积极参加县行政调解工作例会,听取上级对行政调解工作的部署,学习各镇办行政调解先进经验,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新思路,探索行政调解好方法。
  (行政调解工作例会)
 
  二是综合咨询更便民。矛调中心始终践行“免费咨询,免费调解;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公正公开,依法调解”的服务承诺,树立方便群众的服务理念,做到所有调解员“上墙”,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顾问值班坐班,免费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三是部门协作勤互动。矛调中心先后与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等多部门建立对接联系机制,主动将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全镇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中,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治安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仲裁等工作的有效衔接。通过每季度部门协作会、召开调处工作会议、定期重大案情通报等形式充分整合各部门资源和社会资源,形成矛盾化解的整体合力,不断夯实中心的工作基础。
 
 
 (协作调处对接会)
 
  四是调解队伍精打造。按照东发【2017】51号《关于创新村居社会治理模式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将村级综治事务网格员调整充实到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根据村情不同分别担任村调委会主任、副主任或专职调解员,并不断加强培训力度,年内已组织调解员、网格员专题培训5次,通过讲解调解实务技巧,新颁布法律政策等,增强调解员依法调解能力,确保取得良好效果,各村调解组织工作开展和案卷质量得到巨大提高。2018年5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在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按时发放的基础上,按照纠纷解决情况采取“以案定补”方法给予适当补贴,有效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朱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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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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