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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县高泽司法所换地引纠纷 调解化干戈
时间:2018-06-20 09:41  浏览次数:
  近日,高泽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置换纠纷,在调解纠纷的同时,向双方当事人以案析法,讲解了在农村置换土地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村干部来到司法所,申请帮助调解该村的土地置换纠纷,村里调解了多次,一直没有成功,很是头疼。经过了解,赵某和郑某两家原来关系很好,在十多年前分地时,赵某分得的土地有桑树,郑某就和赵某商量两家换地,郑某家养蚕,赵某很是直爽,就同意了,这样十多年来一直没有纠纷。
 
  今年郑某突然就提出来要将土地换回来,经过与村干部的沟通,调解员了解到,今年修路,很有可能会占用到郑某家原来分得的土地,但现在是赵某耕种,他担心万一占用土地这土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办。了解事情原委后,调解员转换了调解思路,对两家分别进行了土地占用政策的解读,因为两家换地,并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土地确权还是原来的分地情况,若是土地被占用,土地补偿款还是以土地确权为准的。
 
  最终两家均同意不再要求将地换回来,维持现状,并签订协议注明若今后土地被占用,则以土地确权为准支取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则是谁耕种谁支取。
 
  纠纷得以解决,双方均表示同意解决方案,也认识到土地由村民委员会发包,村民确需互换土地的,须报发包方备案。村干部高兴的说这项纠纷的解决,连带以后若是土地被占用的土地补偿款分配都一并解决了。(李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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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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