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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青县对非法培训机构“零容忍”减负“动真格”
时间:2018-06-06 10:29  浏览次数:
  近年来,校外非法培训机构发展迅猛,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高青县教育局、高青县民政局、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青县公安局、高青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高青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依法维护学生权益,进一步规范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遏制当前存在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不断加重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重点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语文数学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
 
  二是成立联合工作组集中摸查。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摸清县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状况,做到培训机构底数、资质状况和办学行为“三清”,实施分类登记。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局规定的整改重点和任务实行限期整改,确保全面完成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集中整治。
 
  三是对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审核分析,分类提出处置意见,重点治理面向中小学生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所开展的以应试为目的的违规培训行为。建立基层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该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
 
  四是分类指导正确对待。要求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完善审核标准,突出治理重点,不搞“一刀切”。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要鼓励支持其发展,不能因为开展专项治理影响正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培训等工作,要充分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李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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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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