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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源县鲁村镇:“调解+”三种新模式促和谐
时间:2018-05-03 10:19  浏览次数:
  今年来, 鲁村镇创新工作思路,开创调解工作“调解+”三种新模式,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将矛盾化解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辖区内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调解+综治维稳”模式。鲁村镇结合本辖区内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实际,对涉稳倾向性矛盾纠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坚持做到早排查早发现,苗头问题早消化,敏感时期早防范,矛盾纠纷早处理,适时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发现一处调解一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调解+法律援助”模式。对到司法所咨询法律援助的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对能够调解解决的,尽力通过调解解决,减轻当事人的诉讼压力。对那些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能提供法律援助的当场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做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避免矛盾激化。
 
  三是“调解+普法宣传”模式。鲁村镇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在保留以往法律赶大集摆展板、拉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下,加大以案释法的宣传力度,对辖区
 
  内的典型调解案件,认真分析制作成宣传单页,向来往群众讲解,尤其是对典型行政调解案件的宣传,群众一目了然,既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又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张纪峰、曹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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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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