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17-12-06 10:3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王艳艳)为深入学习贯彻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12月4日上午,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检察院院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为确保活动效果,该院精心组织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控申、未检等部门8名业务干警,走上街头,在人流密集地设立法治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搭建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接待群众来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知识、检察工作职能、控告申诉、“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公益诉讼、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相关内容,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途径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的重要论述。活动中检察干警还积极向群众推介“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随时了解检察院工作动态。
 
  活动现场人员攒动,不时有群众前来领取宣传资料,咨询法律问题,检察干警们耐心的为他们一一答疑解惑,受到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该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页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5次,增进了群众对宪法和检察职能的了解,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营造了尊崇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宣传效果。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