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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严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多措并举确保全市肉品质量安全
时间:2017-12-05 16:5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为从源头上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为食者造福,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济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通过开展检验检疫竞赛、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全市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月”、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安全行动”等系列行动,提高检验检疫人员技术水平,严加监管生猪屠宰环节生产过程,严防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食品安全。
 
  一、联合市公安局举办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规范监督执法。
 
  培训班邀请农业部、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专家教授授课,全市150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公安食药环侦系统骨干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遵规守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防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案例评析、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及疑难要点、违法案件查处过程、办案经验技巧交流等方面内容。正确认识当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搞好协作,展开追查打击,开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
 
  二、举办全市动物检疫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提升肉品宰前和宰后检疫检验水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济宁市是畜牧业大市,生猪集中屠宰集中检疫能够有效保证生猪产品质量,生猪屠宰后必须对其头蹄、内脏、胴体、旋毛虫、复检等五道检疫岗位进行安全检验检疫操作,检查是否存在猪瘟、口蹄疫、寄生虫、猪肺疫、蓝耳病、猪丹毒等疾病,只有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均正常后,才可以在相应肉品上加盖检疫合格印章。所有猪肉产品从屠宰车间出来后,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印章,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在官方兽医监督下,由专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宰后检查是避免动物疫病传播的核心步骤,对于保障肉类食品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竞赛通过理论考试和现场实战操作的方式,测试检验检疫人员的技术水平,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练,推动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检疫检验人员队伍,不断提高动物检疫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保障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努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三、对生猪屠宰企业展开系列安全检查、资格清理审查等行动,打击私屠滥宰黑窝点,做好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确保屠宰环节肉品品质安全。
 
  市县两级联勤联动,全面排查生猪屠宰生产经营安全风险隐患,严格屠宰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生猪屠宰企业(场、点)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执法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动物防疫法》和《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查屠宰企业全面落实动物入场查验、瘦肉精自检、屠宰同步检疫检验、病害猪以及有害腺体等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场记录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重点检查是否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否存在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屠宰标志牌等行为;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产品流向,记录保存是否达到两年以上;是否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并如实记录检验结果,检验结果记录保存是否达到两年以上;是否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是否按规定对病害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农业部《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规定的年度监督检查内容等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监督检查事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规定,提出限期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仍不到位或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市畜牧兽医局向市政府申请取消其屠宰资格。全程记录监督检查过程,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做到痕迹化管理。
 
  四、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杜绝有害猪肉产品流入市场。
 
  对全市畜禽屠宰企业展开拉网式督查巡查,严格按照《山东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养殖场(户)和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场的排查,严密监管,切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放心肉”服务体系监管平台建设,通过监控系统对畜禽定点屠宰场的生产过程和官方兽医的履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特别是对定点畜禽屠宰场的进出口、待宰间、屠宰间、检疫室、无害化处理点等畜禽屠宰关键环节进行远程实时监控,也可通过网络终端对畜禽企业的屠宰状况进行追踪回看,能有效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市民吃上放心肉。
 
  五、与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对市区各大农贸市场鲜猪肉摊开展查证验物专项检查活动,确保畜禽经营市场的规范有序。
 
  市动监所抽调专门执法人员联合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对市区各大农贸市场鲜猪肉摊开展查证验物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查看肉品“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验讫证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活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证件是否悬挂于摊位显著位置;当场询问摊主进货渠道、进货厂家、中间商等信息,是否与“两证”一致;执法人员现场用手机扫描摊主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的二维码,查对编码,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们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时刻谨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纪委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廉洁执法,切实为民办实事,服务到群众心窝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从源头抓起,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努力化解“刀尖上的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为济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保驾护航;在新时代思想的指引下,努力开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 (作者 窦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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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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