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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时间:2017-11-14 17:0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近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名单出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决定》,梁山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据悉,“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选每三年举行一次,高检院对参评检察院前三年控申检察服务大厅的硬件设施建设及控申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内容涉及8个大项,60个小项。近年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主题工作,以文明接待室创建为抓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化解矛盾为主线,积极履行控告申诉等检察职能,建立健全信访矛盾化解新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纠纷隐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文明服务水平,连续多年无涉检信访案件,赢得群众的广泛赞誉。 (王艳艳、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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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王艳艳 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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