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烟台福山区检察院:反渎工作取得佳绩
时间:2017-08-07 16:0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杨长林)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反渎局坚持以查办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作为,主动出击,组织开展渎职犯罪专项查办行动,通过细究深挖,立查行政机关4人涉嫌玩忽职守,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围绕一个中心,坚持两个结合,重点核实,加快初查速度,提高侦办效率。紧盯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工作中心,快速筛查涉嫌渎职问题易发领域作为主攻方向,明确某领域涉及的单位、主要人员,工作中应注意的重要事项等。
 
  专项领域明确后,采取外围调查与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等文件调取同步结合,调查渎职的客观事实与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款同步结合,该阶段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纷繁复杂,从中抽取主要矛盾点、理清内在关系等,做好研判工作,对立查案件至关重要。关键环节、重要事项、内在联系等,每一步骤抓重点、抓关键、抓细节,第一时间反映汇报调查情况,不过多纠缠细枝末点,经分管领导决断同意后,及时转入下一步工作推进,从而达到合理缩短初查周期,适时加快初查速度,提高查办案件效率。
 
  重点核实调查中获出的违法事实及后果,与相关规定要求之间的关系,明释是否构成涉嫌渎职犯罪,责任人是谁,有哪些证据能证明等。以上三步处理得当,就加快初查进程,提高办事效率。
 
  在工作中注重做好案件证据的收集工作,力求做到稳中求快,快中求质,初查过程中制定详尽的初查计划,确保心中有数,查办有条不紊、得心应手,力求证据的取得真实、详尽、完整,环环相扣,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防止案件查办以偏概全、误入歧途。
 
  发挥自身执法优势,重视反映群众意见,反映特殊群体的合理诉求,努力做群众诉求的代言者、利益的维护者和意见的表达者。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围绕群众反映强烈、要求迫切、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公正执法、检察建议等方式,使民意诉求渠道更加快捷通畅,使案件查办更具实效性。(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

分享到:
文章编辑: 消息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