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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毒贩“捣鼓”冰毒98克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时间:2016-07-11 12:2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临沂毒贩杨某在同伙落网后外出躲事,他以为躲过风头就没事了。岂料法债难赊,警方还是顺线追踪在郯城县将其缉捕归案。日前,法院机关依法对杨某贩毒一案作出判决,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2015年3月31日,临沭警方摧毁以广东籍曾某为首的8人重大贩毒团伙,涉案嫌疑人陈某、高某、李某先后罗网。警方在进一步深挖时,发现杨某与该团伙有毒品交易牵连,遂将杨某列入缉捕对象。此时的杨某从亲朋哪里听到同伙“出事”的消息后,立即到江苏等地打工躲事。杨某在外半年后见没动静,心想“风头”过去没事了。2015年6月28日,到郯城与其离婚的前妻处看网儿子的杨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杨某今年31岁,系临沭县店头镇人,他原本有个好端端的家庭,因为不务正业,加上赌博等恶习,妻子刘某只好与其离婚。常言说,欲观其人,先察其友。杨某交往的邻村发小陈某以及高某、李某等人,不仅是好吃懒做的主儿,还是喜好“溜冰”的瘾君子。杨某开始为这些朋友帮忙储存毒品,时间长了,毒友们给他一点好处。继而,他竟然 “捣鼓”起毒品交易来。从2014年9月开始至2015年春节,杨某伙同陈某(另案处理),多次在临沭贩卖冰毒98克。2015年8月5日,杨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16年6月6日,临沭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作出一审判决: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毒品猛如虎,劝君莫沾染。杨某涉毒被判重刑的悲剧提醒大家:在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当下,年轻人一定要有正确的追求目标,远离黄赌毒等不良恶习。毒品是万恶之源,一旦粘上毒品,危害的不仅是自己,也会破坏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亲属离散, 甚至家破人亡的严重地步。( 陈兆永 王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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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兆永 王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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