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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讯:(崔彦强)两名年过五旬的庄稼汉,就因为海棠苗木遮阳,妨碍了玉米生长,毗邻种玉米的袁某挥刀将张某的180棵海棠砍倒,造成损失约2000余元。7月10日,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当事双方在临沭县店头派出所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56岁的张某家住临沭县店头镇,他在承包的地里种植了苗木。袁某和张某年龄相仿,两家临墒种地。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刚开始的时候,两家子关系很是和睦。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张某种下的苗木慢慢长高,逐渐遮住了毗邻袁某的庄稼,这就导致了袁某的庄家收成不好,两家矛盾由此渐显。
2016年7月6日晚,袁某、张某因琐事争了两句,袁某心里的憋火开始爆发,袁某一气之下来到了张某的地头,用镰刀将靠着自己地边的180棵海棠砍倒。第二天,张某向派出所报了警。民警很快找到了袁某,调查中,民警考虑到两家人的关系,民警对二人开始耐心的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袁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不仅主动向张某道了歉,还提出愿意给予张某相应的赔偿。经评估,被袁某砍倒的海棠价值2160元,袁某主动拿出2200元赔偿张某损失,张某考虑到邻里之间关系一直不错,自己种的苗木确实遮了阳光,最终只收了袁某1600元,剩下的说什么也不要。只是一直在说“钱没多没少,钱再重要,邻里之间关系更重要”。最终双方当着民警的面握手言和,老哥俩50多年的交情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