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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时间:2016-06-02 10:54  浏览次数:
    刚刚闭幕的淄博市博山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依法任命了1名区政府副区长、3名区政府序列部门局长。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有关规定,被任命的4名同志在接受任命书后面向国徽进行了庄严宣誓。1名同志领誓,另外3名同志跟诵誓词。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根本初衷是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教育和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将严格落实这一制度,以此为载体,弘扬宪法精神,保障宪法效力,监督支持被任命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在本职岗位上担当有为。(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公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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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公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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