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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景区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无证驾驶
时间:2016-01-27 11:3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晓燕)1月26日,泰山景区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无证驾驶,还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下午15时30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环山路与樱桃园路口开展冬季综合整治行动,对一辆悬挂黑龙江号牌由西向东等待信号灯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驾驶员称证件都忘在家里了。民警又让驾驶员提供其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查询,驾驶员说不记得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了。此时民警发现该驾驶员一直带着安全头盔进行对话,于是民警怀疑驾驶员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随即要求驾驶员将安全头盔摘下来进行酒精测试,但任凭民警怎么说,该驾驶员就是不摘下安全头盔。最终经过民警的百般劝说,驾驶员才极不情愿的摘下了头盔。头盔打开一瞬间,民警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差一点就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检查,经综合平台进一步查询核实,该驾驶员没有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同时其悬挂号牌也不是自己车辆的,属于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民警对驾驶员的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了22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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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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