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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法院法官进社区开庭审案
时间:2015-12-01 12:40  浏览次数:
 
 

 
 图片均为:11月30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在光明路街道石碑社区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山东新闻网讯:当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走进光明路街道石碑社区,在会议室内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吸引许多社区居民旁听案件审理过程。
 
  自2013年以来,该法院开展“法官进社区开庭审案”活动,选择一些有关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典型案例,巡回到各社区进行开庭审案。旨在用鲜活的案例,通过现场开庭审案、调解等庭审程序,以案释法,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欢迎。作者:吉 喆 耿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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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吉 喆 耿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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