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高新——新城街道全面2015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标准
时间:2015-10-15 14:5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近期,根据潍坊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失独计生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起,潍坊市高新区女方年满49岁的失独计生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64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不分城乡统一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400元。
潍坊市新城街道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进一步做好失独计生家庭扶助和一次性抚慰补助金的发放,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自10月起,街道计生办积极组织各社区对符合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条件的对象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切实做好一次性抚慰补助金及时发放,其中,新出现的失独计生家庭失去子女30日内发放到位;以前的失独计生家庭在2016年6月30日前分期分批发放到位。同时,提高失独家庭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低保标准的两倍)失独计生家庭夫妻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健全以托底数、救急难为目的的临时救助制度。
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对各个家庭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全面摸底。入户调查时,认真查看有关证件,确认调查对象回答的真实性,对已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政策规定及时清退。坚持不漏报、不错报任何人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使扶助扶助政策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失独计生家庭的舆论环境。(作者:李梦婕)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