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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房子的村民只能在这样简易的板房里继续等待,而那些三期工程交钱拿钥匙的村民,为什么拿着合同却仍然要交钱拿钥匙呢?四期工程是不是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有位村民告诉记者,汶上县里来评估过一次,评的低,都不愿意,大队里又评了一次,评的稍为高点,才愿意扒的,现在大队里评估的他不愿意了,按乡里的来。
按照这位村民的说法,那就是军屯乡不承认桃花源社区当时与村民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一切要按照军屯乡的价格来执行,随后,记者来到了济宁市汶上县军屯乡政府。济宁市汶上县军屯乡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一开始不是说不补差价,都补,每家每户都补,签协议那是村里许的,县里不认可。”
而对于房子出现的种种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些房子还没验收,也还没完工。
这位工作人员接着说:“没交工怎么就给钥匙呢?好多活都没弄完呢,有想搬,有不搬的。”
没有验收的房子就这么急匆匆地交房,那如果出现了问题,又要由谁来承担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否定了?难道只是因为县里的不认同?对于这种种问题,我们希望得到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