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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法院开展“学习邹碧华 争当好法官”活动
时间:2015-03-16 13:11  浏览次数: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在开展“学习邹碧华   争当好法官”活动中,分组讨论学习邹碧华同志的体会。
 
  山东新闻网讯:连日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展“学习邹碧华   争当好法官”活动,迅速掀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热潮。
 
 邹碧华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2014年12月10日下午,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高度评价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精辟概括了邹碧华同志所展现的时代精神,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作者:种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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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种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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