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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东莞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
时间:2015-02-12 10:5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于能够为邻的人是一种幸福,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然而,邻里之间不可能避免纠纷的发生,今天65岁的王大爷来我们司法所寻求帮助。
 
  这件纠纷还得从去年6月26日说起,当天下午6点多,李某在家大声吵闹,李某的邻居王大爷急忙跑过去劝架。令人想不到的是,李某却与劝架的王大爷发生了争执,李某是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一下子就把王大爷打倒在地。这次纠纷使王大爷左侧肋骨损伤,身体多处擦伤,花费医药费、交通费合计2000余元。该案件发生后,莒县公安局对李某做出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然而对王大爷医药费赔偿问题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共识,于是王大爷来我们司法所申请调解。
 
  冤家宜解不宜结,邻里之间,出现纠纷应该互相谅解。我们司法所第一时间找到李某了解情况,并向派出所询问当天发生的情形。通过我们司法所与王大爷和李某的调解,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向王大爷道歉,并赔偿了王大爷的各类损失。最终,在我们司法所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事情得到圆满解决。作者:宋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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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宋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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