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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东莞司法所“三步走”帮农民工大爷讨要医疗费   
时间:2015-02-11 10:1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春节将至,讨薪维权的农民工也是越来越多。近日,一位农民工大爷来到莒县东莞司法所,请求司法所帮助讨要医药费、误工费合计1万元。
 
  2013年12月2日,年近60岁的刘大爷,为了多挣些养老钱,跟着家住浮来山的包工头吴某在东莞镇东河堤铺设水管。在运输铺修材料过程中,车辆侧翻,造成刘某肋骨骨折,在县医院花费数千元,致使刘某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刘某多次索要医药费、误工费费无果,申请调解。根据刘某的陈述,东莞司法所采取“三步走”进行调解。
 
  第一步:了解情况。我们司法所及时与吴某取得联系,详细的询问当天发生事故的经过。经过了解,事实基本与刘某所说一致,包工头吴某及施工方代表确认刘某现状为施工期间造成。
 
  第二步:确定责任。东莞司法所联动法庭、信访、社区等部门进行部门会诊,摆明事实证据材料,确定吴某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应该由吴某负责支付。
 
  第三步:进行协调。东莞司法所将证据材料及会诊结果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告知,听取双方意见,包工头吴某当场同意支付刘某各项损失合计1万元。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东莞司法所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让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作者:宋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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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宋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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