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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2014年358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处理
时间:2015-02-03 12: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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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覃俊文向媒体通报济南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在今天(2日)上午济南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覃俊文向媒体通报了济南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据了解,在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2014年济南市共查处相关问题335起,358人被处理。

  覃俊文表示,在纠正四风等问题上,济南市纪委监察部门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督查与受理举报等方式,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进行集中整治。

  针对领导干部调整和退休后仍占用原工作用车,以及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问题,督促开展集中整治,共收回、清退公务用车446辆;129个市直部门(单位)和10个县(市)区全部作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零报告”。

 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督促公园景区内10家高档酒店整改为大众化消费场所。市直机关共签订抵制会所中的歪风承诺书27938份。清理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5.6万平方米。

  1-12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5起,处理358人,党政纪处分6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6起、42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聘请2000名行风监督员、18名党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进行监督。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村(居)干部的教育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廉洁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指导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国有企业职务消费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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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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