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平阴县民政公安联手助走失老人回家
时间:2014-11-18 13:5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近日,一外地七旬老人在我县迷路走失,平阴县民政局与公安局施援手热心相助,终于联系上其子女将老人安全接回家中。
 
  11月9日16时,榆山第二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105国道与青龙路南交界处有一名老人需要救助。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一名耄耋老人正坐在105国道边的一个木墩子上瑟瑟发抖,此时,车来车往非常危险。民警决定将老人先安抚至派出所内再详细询问。在派出所内,该老人含糊其辞,无法说清住址,也记不得其自己的姓名,民警遂联系县民政救助部门一起将老人安抚至辖区某宾馆内住宿。
 
  因该老人口音系本地口音,衣服穿着较为干净,且反复自言自语“交流”(音同)两字,民警判断该老人可能家住附近,离家时间较短,当晚民警便进行了多方查找,经筛选比对近百条信息并拨打了几十个电话,并于10日上午再次与周边各派出所联系,核实是否有老人失踪报案情况,经过派出所和县民政部门的不懈努力,10日上午12时许,民警终于联系上了肥城市王庄派出所,得知其辖区内焦刘村一名失踪老人符合此人的体貌特征。经联系,该老人确为焦刘村人氏,患有“小脑萎缩”疾病,记忆力减退,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
 
  11月10日下午15时,老人家属及村干部赶到榆山第二派出所接老人回家,老人亲属对我县的热心救助行为表示十分感谢。(作者:余青松)

分享到:
文章编辑: 余青松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