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改革高校定额拨款制度 引导专业布局调整
时间:2014-11-18 11:36 浏览次数:
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18日电(记者席敏)近日,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出台《关于改革拨款定额 鼓励本科高校特色发展的意见》,正式启动省属本科高校拨款定额改革。按照改革方案,山东省将打破以往的学生定额经费管理,根据社会需求等因素将专业分为A、B、C三类,对高校定额财政拨款实行上下浮动。
目前,高校财政拨款收入的主要构成是学生定额经费,该项经费是由财政部门根据统一的专业定额标准乘以各专业学生人数核定的。近年来,山东省高等教育招生规模逐步扩大,设立专业越来越多,对满足社会人才多样化需求,培养各类适用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扩招过程中也出现部分高校办学定位不够准确、学科专业设置求多求全、专业呈现同质化等问题。
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山东省这次改革高校定额拨款制度,主要是将高校经费拨款与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高校深化专业布局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
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山东将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专业基础,将学校学科专业分为A、B、C三类。符合学校重点发展方向和办学定位,学科专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处于优势地位;或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培养能力的学科专业,为A类。学科基础较好,社会需求相对稳定,满足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基本专业,为B类。不符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方向,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办学水平较低的专业,为C类。
在确保高校定额拨款规模有一定增长的前提下,山东将加大对A类专业支持力度,山东省财政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核定学生定额经费;对B类专业,按其专业定额核定经费,不进行浮动;对C类专业,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按一定比例逐步核减学生定额经费,个别专业直至不再安排。
按照“分类管理、鼓励特色、由易到难、逐步推开”的思路,山东省在2015年部门预算中先选择部分高校开展改革试点,以后年度逐步扩大到所有省属本科高校。(完)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