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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通报八起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违纪问题
时间:2014-07-10 13:07  浏览次数:

 记者昨日(9日)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山东聊城市纪委、监察局对8起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发出通报。部分通报如下:

    聊城黄河河务局机关服务处主任李锡毅工作日午间饮酒。聊城黄河河务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对其单位分管负责人丁维平进行诫勉谈话。

    聊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信息中心主任夏秋林工作日午间饮酒。市委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对其单位分管副局长姜延平进行诫勉谈话。阳谷县大布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朱贵璞工作日午间饮酒。阳谷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乡党委书记孙德忠进行诫勉谈话。

    冠县环保局总工程师张希波工作日午间饮酒。冠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单位分管副局长沙元朝进行诫勉谈话。

    东阿县工商局消协办主任李殿杰工作日午间饮酒。东阿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单位分管负责人冯振清进行诫勉谈话。

    东昌府区沙镇水利站站长孙长久酒后驾车肇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东昌府区沙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反交通法规问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梁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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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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