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幢建立明细账,是已售公房(即房改房)维修资金使用的前提条件。自2005年以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大力开展房改房维修资金建账指导工作,帮助众多企事业单位理清了房改房维修资金账目,全市大部分房改房维修资金被激活,可以正常使用。但截至目前,全市仍有324家单位的房改房维修资金因各种原因未完成建账工作,近1亿元维修资金处于沉睡状态,无法用于房屋维修,给相关业主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7月2日,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举行新闻通报会,呼吁尚未建账的房改售房单位,尽快与维修资金建账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早日完成建账工作,唤醒沉睡的维修资金,解决群众房屋维修难题。
1 房改房维修资金为何要建明细账
据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平介绍,自1996年全市房改工作启动以来,各房改售房单位已按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了房改房维修资金,但当时国家尚未出台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具体政策,导致各单位提取的维修资金都存在一个维修资金专户内,没有按楼幢建立明细账。
2007年,原建设部、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明确提出,各单位已售公房维修资金应按幢设立分账户。只有按幢建账后,维修资金才能按规定使用。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房改房进入维修高发期,动用维修资金维修房屋成为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记者了解到,最近几年,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修缮房改房的数量逐年增多。2012年,全市使用房改维修资金980笔2600万元,2013年增至2390笔3337万元,今年1-6月已使用1300笔近2000万元,预计全年申请使用量将达4000万元。
在维修资金支用越来越频繁、数量越来越大的同时,一些单位的房改房维修资金却长期无法动用,其根本原因是这些房改房维修资金没有按幢建立明细账,导致整个单位的维修资金混在一起,不知道每栋楼上到底有多少钱可用,也就无法保证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