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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临沂市文明办印发《临沂市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依照实施意见,临沂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由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牵头,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全市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都要根据群众的实际需求,在民政部开发的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中华志愿服务网”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根据服务内容发动所有“学雷锋”志愿者和有意愿加入志愿者的热心社区居民进行注册。
由临沂市民政局、团市委牵头来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所有志愿者都要经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才能上岗。
实施意见还要求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当志愿者因工作岗位或居住地变动时,本人的服务记录也要由所在社区志愿服务站做好交接,把志愿者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
为规范志愿者的管理,注册志愿者每年至少不低于5小时的志愿服务记录,低于5小时自动注销志愿者登记。(刘遥)
志愿服务可折算学分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临沂将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志愿者利用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换取一定的社区服务,同时在就学、就业、就医、社会礼遇等方面享受优惠或优待。
实施意见提出,把志愿服务纳入学校教育,研究制定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鼓励在校学生人人参加志愿服务,可将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折算成社会实践学分。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志愿者购买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