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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梁山县:果树种植引纠纷 人民调解巧化解
时间:2024-12-24 09:4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纠纷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不仅关乎公平正义,更是直接影响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近日,济宁市梁山县小安山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种树遮光引发的邻里纠纷。
 
  小安山镇某村村民邓某与李某是多年的老邻居,但前几年,邓某在与李某家相邻的菜地上种了两颗果树,果树渐渐长大,枝叶茂盛,影响了李某厨房的通风和采光,给其生活带来不便,李某多次找到邓某,要求将果树砍伐或者移走,邓某迟迟不理。因此,李某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通过调解解决。
 
  为查清事实,调解人员立即联合村干部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情况之后,调解员决定先对邓某进行劝说,向邓某讲解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告知树木遮光给别人造成损失是侵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又动之以情,劝解邻里间要和睦相处,希望他能换位思考。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邓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邓某同意在10日内将遮光树木的树枝伐掉,最大限度地减少遮光面积,并根据树木的生长趋势,定期修剪。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群众之事无小事”,邻里纠纷看似小事,实则是群众的心头大事。在以后工作中,梁山县司法局将持续践行“枫桥经验”,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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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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