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山东 >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振兴路派出所守护当“夏” 为平安“加码”
时间:2024-08-15 21:45  浏览次数:

酷热炎夏之季,灼灼热浪侵袭。夏季行动期间,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振兴路派出所不惧“烤”验,按照上级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努力实现对违法犯罪的全面打击、对安全隐患的全面整治、对重点部位的全面防控,以实际行动守护当“夏”平安。

一、 破案挽损,打击犯罪有力度

紧盯夏季治安特点,“快、准、狠”地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破现案、挖串案、抓源头、防止“小案件”造成“大影响”,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动期间,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7名,破案54起。8月12日,打掉宋某杰、张某瑞、李某、刘某国盗窃电动车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5名,涉案价值1.5万余元,被盗电动车已返还失主。7月30日,破获刘某、朱某涵盗窃手机案,涉案价值5000余元。8月10日,破获王某某寻衅滋事案,当日王某强酒后无故滋事,动手骚扰李某遭拒后进行言语辱骂、拳打脚踢,造成恶劣影响。

二、 屯警街面,巡逻防控有密度

采取车巡+步巡的方式,将警力最大限度摆上街面、沉入社区,重点加强对光明广场、夜市、医院等重点区域部位的动态巡逻和立体防控密度,让群众时时“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有效震慑防范和打击各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为预防光明广场篮球场盗窃案件再发,振兴路派出所联合市中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在篮球场处加装高清监控、安装便携储物柜、张贴温馨提示、定时巡逻,力求做到打防并举、预防在先。

三、 行业清查,消除隐患有精度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