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山东 >
山东检察机关印发意见深入推动民法典实施
时间:2020-11-16 14:2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11月16日讯11月13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山东省检察机关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关于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实施的意见》,并公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执行监督部分典型案例。
 
  会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关于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起草背景和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主要特点。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高峰主持会议,第六检察部主任杨红光回答了记者提问。
 
  王效彤介绍,省检察院党组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最高检的有关部署高度重视,先后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等多种形式,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举措,由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牵头,第一至十检察部和法律政策研究室积极主动配合,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印发全省检察机关执行。
 
  王效彤介绍,《意见》共分为7大部分,22条,结合检察机关的职能发挥和工作实际,概括论述了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民法典实施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强调了要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做精民事检察工作、准确把握民法典要求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借力民法典实施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就加强民法典实施后案件受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加强培训宣传和制度文件整理修订工作进行了部署。
 
  王效彤表示,《意见》聚焦民法典贯彻实施,通篇贯穿着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提出了保障民法典实施的具体意见,特点鲜明。《意见》根据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内容要求,对标检察机关各项工作,指出了检察机关推动贯彻民法典实施的各项工作部署,并对照民法典的立法精神,针对“四大检察”各自业务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了“做优刑事检察”“做精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强公益诉讼”等四个方面的要求,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有关举措。

分享到:
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