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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前8个月批捕涉疫刑事犯罪127人起诉201人
时间:2020-09-25 10:3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 9月24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业务数据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以来全省检察业务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据了解,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建立了检察业务数据定期发布制度,用数据公开动态反映检察工作、回应民生关切、彰显司法公正。

  在依法战疫中展现检察担当

  1至8月,全省共批捕涉疫刑事犯罪127人、起诉201人;对妨害疫情防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184件,审查后不批捕30人、不起诉34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先后发布典型案例19件,为全省检察机关提供办案指导,助力法治宣传,其中“桓台县桑某某诈骗案”、“滨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打造一体化全天候律师自助阅卷平台”等4起涉疫情案件和做法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事)例。

  着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山东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7个服务意见、126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坚决把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依法慎捕慎诉,积极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帮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1至8月,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不捕率为31%、不诉率为17.1%,最大限度体现对非公企业的司法保护。同时,依法惩治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419人,同比上升2.3%。

  大力开展“六清”行动和“涉黑涉恶案件百日攻坚”,紧盯依法严打、“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关键环节。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恶犯罪125件365人,起诉238件1590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49条,建议侦查机关追缴返还涉案财产4539万元。省检察院连续两年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国先进单位。

  严厉打击相关刑事犯罪,起诉金融犯罪1726人,努力扩大追赃挽损比例;认真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要求,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共向1210人发放救助金971.6万元;深入开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专项监督,追索劳动报酬1399万元,支持农民工起诉1254件,同比上升936.4%;持续巩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检察工作站等,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司法保卫战。1至8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立案1388件,提起诉讼114件。

  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转变司法理念,落实司法制度、提升检察成效,引领推动检察办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组织开展“重点工作攻坚年”“基层建设年”“《决议》落实年”,加快建立“四大检察”相互融合、一体发展的工作格局,引领推进全省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刑事检察12项数据位居全国前十,其中9项位居全国前五;民事检察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39件,同比上升138.7%,居全国第一位;行政检察对行政审判、执行违法活动分别提出检察建议441件、1591件,同比分别上升950%和464.2%,总数居全国第一位;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646件,办理网络侵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新领域诉前程序案件696件,同比上升748.7%。

  在推进认罪认罚、减少审前羁押、提高不诉率等方面聚焦发力,1至8月,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8.5%,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4%,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比例达到98.1%;全省检察机关不批准(决定)逮捕3518人,决定不起诉各类犯罪8203人。同时,积极适用公开审查方式推动释法说理,对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168件211人,同比分别上升273.3%和251.7%,社会认同感显著增强。

  持续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案”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它的最佳理想状态1:1。今年以来,全省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464,获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充分肯定,《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

  用心用力办好检察实事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树立办信接访也是办民生的理念,全面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创新以公开听证形式,对一些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面对面释法说理、解疑释惑,共同促进息诉罢访。1至8月,接收群众信访33171件次,依法全部按时办理答复;全省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活动727次,当事人同意检察意见669次。

  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我省相关检察建议,打造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36人,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0.6个百分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401人,同比上升76.7%;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814人,提起公诉1634人。

  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脚下”安全,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审查起诉315件775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2件;不断推动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在山东落地落实,省检察院今年8月向省住建厅送达关于窨井盖治理的检察建议,共同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全省共向当地住建部门送达检察建议127份,召开座谈会188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聚焦严重损害公民、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1至8月,共对3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开展听证,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息诉2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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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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