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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时间:2020-07-31 18:0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整体推进、分级实施”的原则,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

  明确工作内容和重点。制定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意见》,明确评价方式、评价渠道、结果应用等内容,确保全省系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统一标准,同步实施。

  积极对接评价系统。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做好“好差评”系统接入、评价数据归集上报等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全省系统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加快办事服务系统接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速度,并利用“好差评”系统加强评价数据分析研判,指导改进政务服务工作。

  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根据群众评价反映的问题,着眼于提升工作水平和从源头解决问题,加强好评长项,整改差评弱项,形成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持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质量。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有针对性、多渠道开展宣传,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在相关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设置专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和群众自愿自主开展评价,扩大影响面。

  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评价。根据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并作为年终政务服务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反复被差评、投诉,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及时查处刷“好评”或恶意差评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好差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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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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