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山东 >
8条!山东出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措施
时间:2020-05-12 18:10  浏览次数: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1.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2020年6月底前,将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调整和同源管理,确保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联系处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话:0531-86061336)

  2.完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2020年6月底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等情形外,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运行,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12月底前,完成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新改版,启用政务服务评估系统。(联系处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话:0531-86061336)

  3.全面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2020年12月底前,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联系处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话:0531-82083166)

  4.大力实施政务服务“一链办理”。2020年6月底前,实现首批100项主题服务事项上网运行。12月底前,新推出50项主题式“一链办理”涉企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运行并实施动态监管。(联系处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话:0531-86061336)

  5.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20年6月底前,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爱山东”APP等渠道接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12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线上线下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数据实时全量归集,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联系处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话:0531-86061336)

  6.优化口岸作业和通关服务。2020年6月底前,在潍坊海运口岸开展海关查验通知信息推送扩大试点,通过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进出口企业、港口、码头、口岸作业场站推送海关查验通知信息,向海关推送口岸作业场站查验货物调箱到位信息。12月底前,实行口岸分类验放,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锌矿等低风险矿产品实行先放后检,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即验即放,对进口食品、化妆品实行即报即放、即查即放、边检边放。对因企业提前申报进口货物而引起的进口日期修改,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联系单位:省口岸办;电话:0531-86061058)

  7.拓展“单一窗口”功能。2020年12月底前,建立小微出口信用保险投保系统,实现跨境结算、贸易融资、关税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通过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联系单位:省口岸办;电话:0531-86061058)

  8.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2020年12月底前,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实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联系处室: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1-86062738)


分享到:
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