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山东 >
山东: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
时间:2020-04-24 12:2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加快推进扬尘防治标准化建设,我省近日出台《山东省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建设单位将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首要责任。

  《导则》明确,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施工扬尘防治六项措施。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施工扬尘防治要求,将施工扬尘防治所需费用按规定单独列支,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费用。

  同时,《导则》鼓励发展工地扬尘防治绿色化措施,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使用防尘网等造成的二次污染,具备绿化条件的裸露土体、工程渣土,宜优先采取绿化措施;不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喷洒抑尘剂、凝固剂或覆盖等措施。

  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强化监督检查,多措并举狠抓扬尘治理措施落实。2019年,全省共检查工地148122个,停工整改8266个,处罚企业1679家,处罚人员50人,罚款2625.2万元,实施信用惩戒681件,其他处罚66件,压实了企业工地扬尘治理的责任,提高了扬尘治理水平。

  截至3月底,全省城市建成区和县城规划区内,规模以上房屋建筑工地7876个,其中7849个落实扬尘防治“六项措施”;工期超过3个月的市政工地895个,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六项措施”;规模以上房屋建筑拆除工地206个,全面落实扬尘防治“五项措施”。全省核准渣土运输企业1384家,渣土车共计26539台,全部实现密闭运输,其中25382台安装GPS,占比95.6%。(方垒 )


分享到:
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