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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年底,全省家庭农场数量达到8万家,其中省级示范场达到1000家,县级以上示范场达到6000家,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家庭农场农业生产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升。
为加快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山东省将实施创建登记推动行动、规范提升促进行动、示范典型引领行动等。根据《实施意见》,山东省不仅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或种养大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创建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也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发挥自身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成立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拓展产业链,自建或与其他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建农业设施,建设田头市场;支持家庭农场参与财政涉农项目建设,促进集中连片经营。
山东省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支持依托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有计划地对家庭农场经营者进行轮训;对青年农场主进行重点培养。优化财税政策,鼓励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分配上,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列入培育计划的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农业和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毛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