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
术中加价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为打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山东将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行为和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严厉打击医疗卫生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线索,举报1例现场核查1例。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以研究所、研究院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其中,对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重复检查、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行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和无指征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的行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虚假住院、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医保卡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查和公示,落实广告监测制度,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将医疗卫生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收费,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通讯员 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