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梁山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报告获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时间:2017-09-18 10:2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近日,山东省梁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忠新所作的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最后全票通过《报告》,对该院侦查监督工作定为满意等次。
近年来,在梁山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梁山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以“五个坚持”为抓手,不断提升侦查监督能力和水平:坚持强化素能、注重提升,着力打造过硬侦监队伍;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全力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坚持注重规范、自觉创新,着力推动审查逮捕精细发展;坚持多措并举,强化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执法为民、注重升华,不断提高保障民生的能力和水平。该院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全面进步,整体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三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02件 929 人,依法批准逮捕 474 件60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4件43人;监督撤案 25 件28 人;纠正漏捕 33 人。
下一步,梁山县检察院将严格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要求,坚持“干”字当头,“实”字托底,忠于职守,勇于担当,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科学扎实的方法举措,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梁山做出更大贡献!(王艳艳、杨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