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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给近20万名企业“有证”职工发补贴 济南今天起可申领
齐鲁网8月1日讯(记者 高亚南)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 个月(含36 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 年1 月1 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山东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分三级
《通知》规定,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 元、1500 元和2000 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省内参加失业保险,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据了解,新制度将受益人群从失业人员向参保职工扩展,扩大了制度受益面,预计山东每年有近20万人职工享受到这一利好政策,对全省职工整体职业技能提升将起到积极作用。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全省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通知》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鉴定标准,严把证书发放质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通过信息比对有效甄别证书的真实性,严防冒领、骗取补贴。《通知》自2017 年8 月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 年7月31 日。
济南人8月1日起可以就能申领
济南人社部门已经发出通知,符合申领标准的参保职工8月1日起就可以去领钱了,持证职工首先要向本人户口(居住证)所在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济南市社保局网站下载)、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或齐鲁银行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申请人。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方网站公示。
济南市各失业保险经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