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记者 张冠超)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发改委网站近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信谊”)和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常州四药”)等3家公司达成并实施艾司唑仑原料药、片剂垄断协议案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合计罚款260余万元。
据了解,我国对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准入和生产实行严格管制,全国获得艾司唑仑原料药生产批文的企业只有4家,实际在产的只有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和常州四药,这3家企业同时也是艾司唑仑片的生产厂家。国家发改委调查发现,2014年低价药政策出台后,上述3家企业曾通过会议、会面、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在艾司唑仑原料药市场达成并实施了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在艾司唑仑片剂市场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据国家发委提供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4年,上述3家企业曾向下游16家片剂生产企业供应原料药,但2014年10月以后陆续停止对外正常供货,大部分片剂生产企业由于缺少原料药而被迫停产。2014年12月至今,3家企业销售的艾司唑仑片价格均出现大幅上涨,且涨价时机高度一致,证明联合涨价的价格垄断协议得到了实质性实施。国家发改委认为,山东信谊与其他两家企业达成并实施的艾司唑仑原料药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使其他片剂生产企业由于缺少关键投入品而被迫退出市场,严重排除、限制了片剂市场的竞争;而达成并实施的提高艾司唑仑片剂价格的垄断协议,则直接导致2015年以来艾司唑仑片剂价格的大幅上涨,增加了广大患者的药费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在两种垄断协议的共同作用下,艾司唑仑片剂市场供应总量减少,患者用药可及性受到影响,因此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实施垄断协议,并处罚款共计260.38万元。据了解,山东信谊位于德州平原县,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