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纪委组织开展的重点督导县(市、区)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各级党委、纪委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问题排查和执纪审查力度,查处了一批违纪问题。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纪委近日通报临清市、单县、高密市查处的8起典型问题。
临清市八岔路镇辛南村党支部原书记梁树河骗取国家救灾资金、不按规定公示村级账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临清市金郝庄镇高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庆台等人存在违规发包村集体土地和电改项目、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等问题,高庆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高庆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段治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临清市烟店镇堤口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汪致成存在套取国家补贴、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单县高韦庄镇二郎庙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孙加领套取小麦补贴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化解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单县朱集镇朱集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世永套取小麦补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单县黄岗镇常溜村党支部书记黄延堂为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违规办理低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密市东北乡北高村党支部原书记高振嵩违规收取村民费用、低保申报把关不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高密市夏庄镇十里堡村党支部原书记杜跃古存在套取集体资金、克扣群众财物等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各职能部门要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源头预防,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