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取消一批收费项目 机动车驾考培训费全面放开
时间:2016-07-05 11:15 浏览次数:
山东省物价局近日下发《关于明确有关事项的通知》。自今年7月15日起,进一步明确实行政府定价的服务价格项目,下放、放开一批部分服务价格,并取消部分服务价格项目。
据《山东新闻》报道,其中,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出租车安装的设施物品价格及挂靠、管理收费,各市可以根据市场状况实行市场调节价。房屋档案查询证明取消收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全面放开。
《通知》要求,各地要尽快出台相关收费标准。相关服务价格项目取消后,有关单位不得另立名目继续收费。对放开的服务价格,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服务、指定服务或者截留定价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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