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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打造“红黄蓝绿”休闲农业带 建设美丽农村
时间:2016-04-06 14:55  浏览次数:
  日前,山东省农业、发改、国土、水利、林业、旅游等13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意见》,提出要以建设美丽农村为目标,树立大农业、大旅游、大文化、大产业、大市场的思路,整合农、林、牧、渔与旅游、文化、文物、教育等资源,积极开发拓展农业功能,把休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文化创意、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打造“红、黄、蓝、绿”四大休闲农业产业带。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特色明显、发展规范的休闲农业格局,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2万个、经营收入达500亿元,受益农户100万户。
 
  《意见》明确,立足现代农业发展优势,打造“红、黄、蓝、绿”四大休闲农业产业带。一是以特色民俗和革命历史追忆为依托的鲁中、鲁南山区红色休闲农业产业带;二是以黄河文化和自然生态为依托的黄河三角洲黄色休闲农业产业带;三是以海洋文化和山水风光为依托的鲁东半岛蓝色休闲农业产业带;四是以黄河故道和运河湿地景观为依托的鲁西、鲁北、鲁南平原绿色休闲农业产业带。支持在大中城市和名胜景区周边,发展现代农业展示、市民农事参与、休闲度假娱乐和乡村民俗文化。
 
  《意见》强调,要强化创意设计,拓展功能内涵。以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休闲消费需求为重点,突出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特点,挖掘休闲农业发展内涵,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园区,推进“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动变活动、产品变商品”。继续实施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休闲农业景区、休闲农庄、乡村文化博物馆和农业主题公园。到2020年认定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40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00个、最美休闲乡村100个、休闲农业示范园区100个,培育省级农业公园20个。
 
  《意见》要求,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构建以农家乐为基础、以休闲农园和农庄为载体、以农业旅游公司为引领的休闲农业经营体系。加快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道路、水电、信息、安全、垃圾污水处理、接待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于洪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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