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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立养老从业人员补贴政策 每人可获2万元从业补助
时间:2016-03-02 14:11  浏览次数:

  鲁网3月1日讯(记者 殷会丽)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周云平解读刚出台的《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5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近19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9%,预计2020年将达到2208万人,占总人口22.3%。

  山东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受劳动报酬、传统观念、社会地位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大多为40、50人员,流动性大,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高。为解决这一问题,山东推行学历教育。实行高校设立养老专业资金补助制度,省级对每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引导高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专业人才。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5所高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山东实行高校设立养老专业资金补助制度,省级对每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引导高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专业人才。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5所高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山东加强在职培训。依托高职院校建立省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7处。大力推进分级分类培训,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全省养老护理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免费培训,2015年各级共培训1.5万人次。

  山东建立养老从业人员补贴政策。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设立“齐鲁敬老使者”评选制度,入选者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库,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政府津贴。省级对取得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护理员,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从事养老工作的本、专科和技工学院、高级技工毕业生,每人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从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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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殷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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