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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P2P“第一案”一审宣判 山东问题网贷平台数量第一
时间:2015-10-14 16:45  浏览次数:

 原标题:山东问题网贷平台数量第一?收益率再不靠谱也有投资者“上钩”

  截止2015年9月30日,山东问题网贷平台数量第一

  网络数据

  “随便哪个人,就可以注册个公司。甚至不用注册公司,搞一个网站,就可以进行所谓的P2P业务,比注册个网店都简单,这样不出事才怪。”山东为何网贷平台出问题最多,一位当地P2P企业相关负责人如是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山东作为制造业、重化工业大省,银行资金多数流向了这些领域,而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又十分旺盛,这也是山东网贷平台激增的内因。

  但随着监管政策的出台,监管力度的加强,以及有实力的正规网贷平台的兴起,此前野蛮式增长及野蛮式跑路的现象将会减少。

  山东P2P“第一案”

  9月28日,被媒体称为山东P2P第一案的莱芜乐网贷案在莱芜市莱城区法院有了一审判决结果。

  莱芜万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3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康刚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6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乐网贷公关韩阳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莱芜万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被责令退还投资人1988万元。

  2013年5月,莱芜万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并设立网贷网站“乐网贷”。自2013年5月至11月,康刚、韩阳在明知不具备金融机构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宣称乐网贷是新型P2P网络借贷第三方信息中介平台,发布虚假借款标,以高额回报(年利率20%-24%)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涉及全国30个省市1000余人,涉案金额1亿余元,造成损失约3000万元。

  康刚非法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其个人经营和放贷给他人。后因资金链断裂而无力偿还投资人本息,康刚为躲避债务,逃匿外地后被抓获。根据山东当地媒体的报道,这起案件中,最大的“投资者”有160万元未能收回。

  虽然法院判令莱芜万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退还投资人1988万元,但实际执行起来可能十分困难。因为如果有钱归还,就不会出这事儿了,资金链断裂才会跑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非正规P2P的骗术。

  高额回报成“灭虫灯”

  灭虫灯利用的是昆虫的趋光性这一特点,出事的网贷平台也是利用了“投资者”这样心理,不过,这里不是“趋光性”,而是趋利性。

  山东国晟中融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刘金鑫告诉本报记者,其实,许多挂着P2P招牌的平台甚至什么是P2P都不知道。在他们眼里根本没有任何准入门槛,在网上搞一个网页就可以开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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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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