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只要不违纪违法,工作上稍有懈怠似乎并无大碍;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个七八分,大体也说得过去……在山东省淄博市,这种做法行不通了!
博山区白塔镇副镇长周兰涛,前几天就因此遭到“当头棒喝”。位于这个镇的淄博电子化学试剂科技有限公司,没办完环评手续就新建了一个电子化学品项目,7月14日,这一“未批先建”项目被查处,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周兰涛因未履行好监管职责被通报批评。
今天召开的淄博市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了《淄博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市纪委纪检监察五室主任车春雷告诉记者,办法从今年2月开始酝酿起草,从履职不当、执行不力、担当不够、作风不严四个方面,列举了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34种“为官不为”情形,并确定了通报批评、免职、辞退等9种问责方式,问责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