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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车改革方案获通过 探索市场化用车保障方式
时间:2015-06-24 13:12  浏览次数:

鲁网6月24日讯 备受关注的山东公车改革方案近日通过省委审议。记者了解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召开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包括《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内的车改方案。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强调,要加强公车改革方案的推动落实,省几大班子、省级机关要带头抓好落实。要注重加强公务用车配套制度建设,注重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公务用车保障方式。要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要及时研究分析在推进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公车改革顺利进行。

  今年1月9日,山东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召开,明确山东公车改革时间表。我省已经成立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改革的主体内容就是取消一般公车,而对于保留的机要通讯、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车辆,其编制核定和配备使用也将制定严格的制度予以规范。此次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透露的信息,意味着我省公车改革方案的出台已经指日可待。

  虽然大方案未公布,不过此前公务用车上的一些动向,也被视为公车改革的探索。譬如根据此前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价格12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 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提职、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山东商报济南记者郑心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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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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