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日前,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就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部署,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到潍坊市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市纪委书记座谈会。
李法泉指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重视在基层严明纪律,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持续纠正“四风”,必须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重视解决发生在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反腐败,必须加大“拍苍蝇”力度,遏制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区域和部位,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突出问题,严格执纪,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针对群众反映大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梳理问题线索,分类进行处置。要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收红包等突出问题,突出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铁面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老虎”与“苍蝇”一起打,凡是违规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就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要注重发现监督管理和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加强监管,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
各市纪委要强化具体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切实负起责任。县乡党委、纪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县及以下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对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要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