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山东 >
山东纪委:严查基层干部在征地等方面贪腐问题
时间:2015-05-27 16:26  浏览次数:

原标题:山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日前,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就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部署,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到潍坊市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市纪委书记座谈会。

李法泉指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重视在基层严明纪律,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持续纠正“四风”,必须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重视解决发生在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反腐败,必须加大“拍苍蝇”力度,遏制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区域和部位,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突出问题,严格执纪,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针对群众反映大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梳理问题线索,分类进行处置。要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收红包等突出问题,突出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铁面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老虎”与“苍蝇”一起打,凡是违规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就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要注重发现监督管理和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加强监管,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

各市纪委要强化具体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切实负起责任。县乡党委、纪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县及以下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对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要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山东省纪委)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