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着近20万的年薪,却仍大肆贪污,最终被判无期徒刑……12日,某大型国企原副总经理李昂(化名)的“忏悔录”被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晒”了出来。去年年底,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在官网设置专栏,开晒落马官员“忏悔录”。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省纪委监察厅已通过这种方式晒出27份落马官员“忏悔录”,忏悔人既有市长助理也有村支书,也不乏警法系统落马官员。
【亮点 】
第一份忏悔书来自市长助理27名忏悔人来自“各行各业”
王程(化名)出生于一个革命军人家庭,1970年入伍、1975年入党。参加工作后,他的仕途顺风顺水。落马前,王程已是某市市长助理,在不少人眼中,他是一名颇有前途的“政坛新星”。但就是这样一名“政坛新星”,却收受了14个单位和个人总价值496万元的钱物,最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落马后,王程回顾自己的堕落轨迹,写出了一份“忏悔录”,直指自己之所以因受贿罪被判重刑,根本原因是“法律观念淡薄和过分看重亲情和人情关系所致”。
王程的“忏悔录”,成为省纪委监察厅官网“来自心灵深处的忏悔”专栏中发布的第一份落马官员“忏悔录”。某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某市城管执法局原局长,某市教育局原党委委员、市特殊教育学校原校长,某镇街道办事处某村原支部书记,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党组书记,某县人社部门原工作人员……据梳理,目前发布的这27份“忏悔录”“主角”形形色色,其中有的忏悔人在落马前已官居高位,有的则只是一名村支书或普通工作人员。
【亮点 】
涉多名警法系统落马官员刑警队长栽在哥们义气上
值得关注的是,这27份落马官员“忏悔录”的“主角”中,不乏警法系统的落马官员。此前,省纪委监察厅官网接连发布了某市法院原副庭长张维(化名)、某县法院副院长孙诚(化名)、某市交警大队驾驶员管理科原科长周志(化名)、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中队长李微(化名)的“忏悔录”。
张维和孙诚均犯下滥用职权、受贿罪,两人因此分别被判刑14年、10年;周志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李微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刑4年。
在这四人的“忏悔录”中,李微的忏悔内容尤其引人注目。落马前,他是一名工作20多年、经验丰富的“老侦查员”,曾多次获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但后来,他开始沉迷于灯红酒绿的生活,结交了一些所谓的“哥们”。有一天,所谓的“哥们”找上他,要他把一名死刑犯家属提供的举报材料进行立功申报。他出于“哥们义气”,背离了正规的办案程序,既不询问材料的来源,也不审核、调查材料的真伪,不负责任地将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侦办,险些使重大案犯逃脱公正的惩罚,自己也从一名执法者沦为阶下囚。
【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