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山东 >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3名厅级干部立案侦查
时间:2015-05-12 12:20  浏览次数:
   原标题: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3名厅级干部立案侦查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3名厅级干部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查办。

  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济宁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原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田振玉(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济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侯端敏(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济南铁路局原副局长罗洪祥(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戴佳)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