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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7市晒企业排放清单 达标企业尚不足1/3
时间:2014-05-22 15:03  浏览次数:

  山东省环保厅近日在其官网公布了17市落实排放新标的企业名单,详细列出企业名称、所属行业、所在区县、目前排放情况和治理情况,范围涵盖了全省5大涉气行业的700余家企业。

  截至3月底,17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不足1/3,大部分处于限产治理阶段,也有部分企业已经停产整治。

  3月1日,山东省环保厅下发通知,根据《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火电、钢铁、建材、锅炉和工业炉窑5项地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全省工业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即日起开始执行新标准,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分阶段逐步加严。到2020年,所有企业向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过渡,最终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

  山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称,发布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标准,是山东治霾的关键举措,公众参与、监督则是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力量。

  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全省各级环保局列出辖区内执行新标准的企业清单,对没有合法手续且超标排污的项目坚决实施停产治理。对具备合法手续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实施限产治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即在5月31日前整改完毕。经限产治理仍不能达标的要坚决实施停产治理。

  查阅17市公布的清单可以发现,一些企业的条目信息还比较简单。据山东省环保厅污防处处长肖红介绍,已经要求各市对信息进行完善,涉及整改的企业一定要有具体的时限、整改方案和工艺路线图,让公众一目了然,预计在6月5日前可完成。同时,信息将每月更新,凡是需要执行新标准的5大行业企业,不论大小,都要列入清单。

  此外,清单中出现了大量未达新标准且未停产整治的火电企业。肖红解释说,这一方面是因为电力企业涉及民生,其停产需受电网统一调度;另外,各火电企业签署“十二五”减排责任书时其实已对脱硝等减排改造进行了安排。但随着山东省新标准的实施,事实上是要求改造提速,其资金、工期、施工等都需要重新调度,客观上需要一定时间,但企业基本已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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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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